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簡介
(本文章不會有更新) 於 16-3-2021 發布
資料來源: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一般而言,學校考生會由學校保送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而具備以下其中一項資格的人士,則可以自修生名義參加文憑試:
1. 曾應考文憑試,或相等考試;或
2. 以考試年份的1月1日計算,已足19歲;或
3. 非修讀文憑試課程,但在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等同中六之課程。
文憑試成績匯報方法
甲類: 24個高中科目
考評局採用水平參照匯報甲類科目成績。各科目參照一套明確而固定的等級水平標準匯報考生的表現。考生表現以五個等級(1至5級)匯報,第5級為最高,當中約首10%成績最優異的考生可獲5**級,成績次佳的約30%可獲5*級。表現低於第1級水平會標示為「不予評級」。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
應用學習科目的評核工作將由個別課程提供機構執行,考評局則負責監察和調整最終成績,經調分後的成績將記錄在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2018年文憑試開始,乙類科目成績以三個等級匯報,即「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I)」和「達標並表現優異(II)」。獲「達標並表現優異(I)」的考生,其水平等同甲類科目第3級,而「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水平等同第4級或以上。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則沿用「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2個等級匯報。「不達標」的成績將不會在證書上匯報。
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其他語言科目的閱卷及成績評級等工作將交由劍橋大學國際考評部處理,成績分為五個等級(a至e),以a為最高級,e為最低級;e以下的成績將「不予評級」。另外,考生的說話能力成績如達到有關課程的要求,會獲發說話能力等級(優異/良好/合格),說話能力成績在「合格」以下則不會獲發說話能力等級。
科目 |
報考月份 |
考試月份 |
法語、德語、印地語、日語、西班牙語、烏爾都語 |
6月至7月 |
同年10月至11月 |
校本評核
校本評核在學校進行,由任課教師負責評核學生的表現。所有學校考生須完成有關科目的校本評核,分數會計入其文憑試成績,比重一般約佔整體成績的10%及15%,設計與應用科技和視覺藝術科則分別佔20%至50%。除視覺藝術科外,自修生無須參與校本評核,全科成績只以公開考試成績計算。報考視覺藝術科的自修生須呈交作品集供考評局評分,佔全科成績50%。
2021年文憑試中設有校本評核的科目包括:
核心科目 |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通識教育# |
選修科目 |
設計與應用科技 視覺藝術
|
*2021年文憑試部分科目的校本評核作出了調整或取消。
考評局會透過統計或專家判斷兩種方法,調整學校呈交的校本評核分數,以確保評核水平的可信和一致性。調整過程中亦會檢視學生的校本評核課業樣本作參考。校本評核的成績不會在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獨立匯報。
文憑試的認可
本地 - 學士學位課程
報讀政府資助院校的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成績要求為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通識教育科
#分別達到3、3、2、2 級。除了4個核心科目,各院校亦會設定一或兩個選修科目的成績要求,以及其他入學條件。至於香港演藝學院及自資院校,有關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相同,一般要求一個選修科目達到第2級。
本地 - 副學士課程或高級文憑課程
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課程的基本入學要求,是文憑試五科達到第2級,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科。院校在收生時會考慮最多2個應用學習科目的成績。
本地 - 公務員的聘任安排
政府由2012年7月20日或以後聘任公務員時,會按下列安排接受文憑試成績:
■ 應徵者在5個文憑試的科目中取得以下成績(不論任何組合),即視為符合「中學會考五科合格」的要求:
• 新高中科目第2級
• 應用學習科目「達標」(最多只限2個科目)
• 其他語言科目e級
■ 應徵者在5個文憑試的科目中取得以下成績(不論任何組合),即視為符合「高考兩科合格和會考三科良」的要求:
• 新高中科目第3級
• 應用學習科目「達標並表現優異」(最多只限兩個科目)
• 其他語言科目c級
外地 - 海外
截至2021 年1 月,逾290 間來自不同國家的大學,包括澳洲、加拿大、英國、美國,亞太區及歐洲的大專院校認可文憑試成績為入學要求。
外地 - 內地及臺灣
國家教育部公布,高中畢業生可透過「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以文憑試成績報讀127 所內地高等院校(2021/22學年)。臺灣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亦公布,香港學生無須參加「香港考區學科測驗」,可直接以文憑試成績參與海外聯合招生報讀當地大學。
有關香港中學文憑資歷認可的資料,可瀏覽
考評局的網頁。
編輯︰曾頴慈
《高中選科及升學指南2021》
免費索取指南
下載電子書
圖片來源(部分): Freep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