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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變安排

 發布日期 2020-02-10 14:28

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於2月6日宣布有關 2020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的應變安排及多項防疫措施,以保障考生的健康與利益, 以及確保文憑試的公信力與質素。根據新聞稿內容所提及應變安排包括:

24個甲類科目筆試將如期舉行,其中首科筆試,即視覺藝術科,將於3月27日舉行,詳情可參閱考試時間表

至於部分科目考試則延期舉行,當中包括:
 ● 體育科及音樂科實習考試:原定於2月下旬至3月下旬舉行的體育科(卷三) 及音樂科(卷二、 四乙) 實習考試,將延期至5月舉行(具體日期會於稍後公布)。
 ●  語文科口試:原定於3月11至19日舉行的中國語文科口試(卷四),將延至5月18至26日 舉行,英國語文科口試則維持於5月4日至12日舉行。

因應上述改動,2020年文憑試放榜日期預計會由原定的7月8日順延一星期,暫定為7月15日。
考評局與教育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發展,評估情況。若至2月底,教育局認為3月2日仍不適合復課,文憑試的筆試或需由原來的3月27日延遲約四星期開考,語文科口試與部分或全部的實習考試亦可能取消。文憑試放榜日期亦會進一步延遲,考評局會盡早公布相關安排。

至於校本評核,所有仍未達呈分期限的科目,其呈分期限一律延遲至3月31日。若學校已為學生完成評估,應盡快向考評局呈交分數,以盡早計算校本評核分數,而遞交學校評核報告及評核報告的截止日期延長如下:


  原定遞交截止日期 延長遞交截止日期至
學校評核報告
(只適用於在校申請人)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下午11時59分)
2020331日(星期二)
(下午1159分)
評核報告
(只適用於非在校申請人)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下午5時)
2020331日(星期二)
(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