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現接受申請
發布日期
2016-10-22 12:08
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獎學金計劃)現接受申請,欲於2017/18學年起入讀海外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並合符資格的學生,可經獎學金計劃(
www.edb.gov.hk/hkses)的網上申請系統報名,截止日期為
2016年12月31日(晚上6時)。
申請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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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本港居留權 / 入境權/ 持單程證進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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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3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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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課程 |
研究院課程 |
在港接受正規學校教育;涵蓋所有在港接受高中教育的香港學生 |
持本港或境外取得的學士學位學歷 |
甄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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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和學業以外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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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才能和潛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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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香港的貢獻和承擔,特別是在修畢課程後回港工作及服務香港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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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報讀的大學/院校及課程是否屬於世界知名大學/院校及課程
甄選程序
所有2017/18年度申請書會經過三階段甄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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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篩選 - 2017年1月至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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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 - 2017年2月至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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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2017年4月起
獲甄選的申請人會於2017年5月底收到通知,如未獲相關通知,經可視作已落選。
獎學金金額及條件
所有得獎者無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支付學費;上限為每年25萬港元,兩者以數額較小者為準。另外,需要額外升學支援的學生可獲發放經入息資產審查的助學金,上限每年20萬港元。助學金分為兩部分,(1) 每年最多5萬港元用以支付超出25萬港元的學費開支部分,以及(2) 每年最多15萬港元用以支付生活及其他學習上的開支。如得獎者同時獲其他助學計劃資助同一海外升學計劃,資助金額則相應下調。
獎學金每年會頒發予最多 100 名最傑出的香港學生,獲賦權按每年申請人的表現作彈性處理。得獎者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
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兩者以較長者為準。
獎學金計劃於2014年11月推出,目的為資助本地學生、尤其是成績優異的清貧學生入讀香港境外的頂級大學,培育優秀人才。
查詢
電話:3509 7395
電郵:
hkses@edb.gov.hk
網站:
www.edb.gov.hk/hk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