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10大學今起聯校招生
發布日期
2017-08-01 12:25
臺灣10所大學聯合招收海外推薦學生,並於
8月1日(一)起接受報名,截止日期為
10月13日(五)。此報名系統
只接受本港中學校長推薦學生申請,學生不能自行申請。
參與大學
報名資格(香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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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生連續居留至今,或最近連續居港6年以上(申請就讀大學醫學及牙醫者須連續居留8年以上;海外地區不包括大陸及臺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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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報名方法
由本港中學推薦學生,名額不限,並由校方協助學生於
網上申請。報名費為新臺幣2,200元,可在
報名網站線上繳費。
報名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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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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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證明書:應屆學期在學證明書或中學畢業證書,須加蓋教務處戳章。(經錄取到臺註冊入學辦理現場驗證時,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以供各校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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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成績單:包括中四、中五共四個學期各學科成績、總平均成績、班級排名及百分比,須加蓋教務處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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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推薦書:以中文或英文書明學校特色、整體學生的學業表現、所推薦學生具備的特質及才能,以及適合進入申請就讀之學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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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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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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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最近6個月內彩色證件相,錄取後將用其製作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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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生報名資格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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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利審查的資料,如:獲獎紀錄、學會/課外活動紀錄、擔任學生幹部紀錄、其他優秀大學入學許可等
學士班海外高中推薦入學招生日程(2018年9月入學)
報名日期 |
2017年8月1日(二)上午9時起 |
截止日期 |
2017年10月13日(五)下午5時 |
放榜日期 |
2017年11月21日(二)中午12時(於網站公布)
(遞補:2017年11月29日(三)下午5時截止) |
報到日期 |
2017年11月21日(二)中午12時至11月28日(二)中午12時(於網站報到) |
有關赴臺入學規定、各校招生資料、校長推薦書及報名資格確認書格式,可瀏覽
「國立臺灣大學等10校海外高中推薦入學招生報名系統」 及該計劃之
招生簡章。
查詢
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電話:886-2-3366-2388(轉232)
電郵:
ntuadm@ntu.edu.tw